2019呼市土默特左旗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简章(3)
发布时间:2019-05-20 10:31:13 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七、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对体能测试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四)对体能测试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试费用由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八、面试
(一)按照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等相关内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将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比其面试成绩,通过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十、体检
体检医院由土左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同时,根据《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规定》,将吸毒检测列入此次体检项目。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以下情形: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曾因吸毒、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察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和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tmtz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2.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四、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1-8150215
技术咨询电话:0471-3690468
本简章由土默特左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