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100人的简章(2)
发布时间:2020-08-17 18:05:04 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包头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案例分析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除蒙汉兼通定向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汉文卷。笔试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3.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裁决。
2.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可不提供)、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须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试讲)
1.面试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学科进行,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依据学科随机确定试讲内容。
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将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2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在考察工作开始的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因故意隐瞒信息,在考察期间无法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满,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信息发布
(一)《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公示、入围人员公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事宜、体检、考察以及人员递补等通知将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关于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递补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递补期间,时间比较紧,周期较短,请进入资格复审及笔、面试综合成绩接近入围的考生随时关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及时按公开招聘的统一要求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递补的体检、考察。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市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纪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要求,公开招聘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聘工作。
(四)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其他
(一)建立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针对疫情防控,届时发布《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事项公告》,请考生按照公告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避免到时影响考试。
(六)本简章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2—3616802(青山区人社局)
0472—3106108/3106109(青山区教育局)
2.缴费技术咨询电话0472-5171210(14747204470)
附件:20200817165129641_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事项公告(附件3)
附件:20200817165139755_青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费和考试费缴费二维码(附件4)
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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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