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招聘200名留置看护看守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04-02 15:43:32 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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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招聘200名留置看护看守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看守警务辅助力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看守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1年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招聘200名留置看护看守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其中:男120人,女80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2021年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看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2003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5.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2021年3月31日前为乌兰察布市户籍);
6.具备正常履行职务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直接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警务辅助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乌兰察布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看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逐项进行。
(编辑:野马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