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乌兰察布化德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发布时间:2021-11-05 14:26:02 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化德教育体育
九、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
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
复印件一份。
3.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驻化德县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二)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
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打印件;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内蒙古自治区内2021届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明。
(五)本人照片
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一致)。
(六)注意事项
各类证书原件现场确认审验后退回,所需复印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十、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十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证书领取
认定合格人员请于12月18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化德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教师工作股领取。
咨询电话:0474-7908486
化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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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