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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乌兰察布市司法局遴选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拟在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拟遴选5名公务员,职位为科员。详见《2013年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表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5日。

  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政治部。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乌兰察布市司法局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表2)一式两份,推荐单位盖章、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经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确认与原件相符。

  3、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两张。

  4、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共计70元。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须本人履行报名手续,他人不得代为报名,所填报考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因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和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遴选职位,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行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拟遴选职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到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政治部领取,领取时间在乌兰察布市司法局网站(www.wlcbsfxz.gov.cn)公布。

  4、成绩查询。参加遴选人员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mpta.com.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入围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政治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mpta.com.cn)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mpta.com.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名额2: 1的比例确定。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人选工作经历及历年考核情况。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考察期

  市司法局综合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入岗位考察期,考察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察期满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474—8324282

  市司法局政治部:0474—8320231

  附表:

  1、《2013年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乌兰察布市司法局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点击下载)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责任编辑: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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