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详情
发布时间:2022-11-10 15:25:38 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兴和县教育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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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各地区汇总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22年11月4日9:00至11月30日17:00
二、网报地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三、认定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兴和县的人员。
(二)持有兴和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旗县、市户籍人员。
四、认定资格种类
兴和县教育体育局只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五、网报确认机构
兴和县教育体育局
六、现场确认时间
请关注兴和县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七、认定条件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本次认定区考笔试合格证有效的情形为:
(1)两科均为2021年取得;
(2)一科2021年,一科2020年或2019年取得。
其他情形无效。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2020年及以前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普通话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四)专业要求。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八、现场确认
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方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户籍不在本县的申请人,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0年及以前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3.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必须与网报上传一致)
5. 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档案封面(附件1)目录顺序整理成册,自备档案袋1个,封面贴在档案袋上。
九、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兴和县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
十一、证书领取
认定合格人员请于12月26日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兴和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313室)领取。
附件:兴和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封面.docx
兴和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1月10日
原标题:兴和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0FMYGc6uq0z8KovS0EM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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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