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共30人)(3)
发布时间:2019-05-30 13:43:08 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按规定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4.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再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排序,根据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并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确定。
(2)考察不合格的,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研究,取消录用资格。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