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共30人)(4)
发布时间:2019-05-30 13:43:08 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3.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咨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11660、6611100(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考务咨询:0471-6601158、6601168(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471-6611100(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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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